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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敬访谈5
索额图本人被汉文史籍说得比较坏,但他却是一个比较清廉的人,而明珠则是众所周知的超级大贪官。腐化他的,就是在内廷通过吴良辅这些人、通过明朝留下来的那些太监、通过美女和享受来腐化顺治皇帝的同一种方式。因此他就想要为明国的降官(施琅这些人)提计划,去消灭郑成功的后裔。这对明国的贰臣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第一,自己没有这种力量,第二,只要大明朝还有海外的一片土,他们的耻辱就永远洗不掉。如果大明朝最终灭亡的话,他们就可以说我们只是顺天命,谁都扶不起明朝;如果明朝在他们卑鄙地背叛了明朝以后居然没有灭亡,那他们的背叛行径就再也没办法隐藏了。所以无论从现实的角度还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讲,是这批汉官急着想要灭掉明朝,而不是真正保守派的满洲人。
入关表面上是满洲的征服,实际上是降满的汉人和满洲的腐化分子牺牲了原来处于政治中心地位的满洲封建贵族,消耗了对方的力量,却把对方挤到一边去了。他们是满洲的子弟兵,而他们做出牺牲的结果却便宜了他们的政敌。
反腐败运动是第一波,十九世纪的公务员制度是第二波。公务员制度的意义是相反的:在英国,公务员制度意味着英国的腐败;但是印度的公务员制度意味着反腐败。
人心本来就是复杂和双重的,表面上充满道德正义的学说,背后的动机很可能是报复或者嫉妒。但是我们要明白,如果你不是以上帝自居的话,所有的正义人士的心底都是有这一层的,而且这一层很可能是正义感的最主要的驱动力。
印度在歧视链上的地位其实还是高于东亚的。
如果按照东亚的术语来讲,欧洲历史全是日耳曼人的历史,或者换到东亚来说就全是内亚蛮族——满洲人、蒙古人、鲜卑人、匈奴人的历史,拉丁人被征服的历史完全消失了;而东亚则是相反,内亚人的历史被挤到极其边缘的地方,东亚士大夫腐化分子的历史处于中心地位。这就是两种不同的博弈结果。它的内部的基本机理仍然是可以简化为,比较自由秩序的一方跟比较腐化和猪笼草的一方两者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斗争。
瓦房店学的实质就是,无论组织还是技术,在远离其发源地的地方,动力就会削弱和退化。就像石头扔进水里,波纹向四面八方传播,但是越往远方,波纹就越弱,组织也是这样的。
(共产党)它的组织实际上是德国军事当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为了军事动员而设计的计划经济体制,把大工业、劳工和物资分配全都集中到军事当局手中,作为战争求胜的利器。
苏维埃体制并不是十九世纪巴黎公社那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而是鲁登道夫战时经济学的一个退化版。
刘少奇和毛泽东之间的冲突,骨子里面就是正宗的苏联学生和毛泽东这种野孩子之间的冲突。
组织歧视链的方向和技术歧视链的方向是一样的,都是节节退后的。歧视链位置低,就说明你自发秩序的水准低,就说明你的专制程度更高。
同一拨人变成胡人和蛮夷或者变成专制国家的臣仆,不是按血统而是按政治选择的。
周这个封建体系生出了两个兄弟,蛮族性和封建性比较强的那一拨是匈奴,专制性比较强的那一拨变成秦汉。然后秦汉这一方为了争正统,就派它的意识形态知识分子把匈奴人说成是野蛮人。其实匈奴人也得到了周人遗产的一部分,周人本身就是半内亚人。匈奴人得到了内亚性强、封建性强的那一部分,汉人得到了东亚性强、专制性强的那一部分,因此引起了汉匈之间的战争。而汉匈战争期间,斗争是双方面的。
汉朝的臣子可以变成匈奴人,匈奴人的臣子可以变成汉人。他们的差别不是在于血统上,而是在于政治认同上。
政治上的人口交换本身就是两种不同性格和不同选择的结果,会直接影响他们子孙后代的历史路径。
封建主义是按照你的武力和保护能力、而不是按照你的血统来算的。
明朝和蒙古之间的冲突其实也是明朝管制贸易和蒙古走私贸易之间的冲突,跟清朝和英国人的冲突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于是,在一方面有很多晋商通过垄断贸易发了财,另一方面有很多搞走私的晋商索性投靠了蒙古人。
山西商人在清朝得到的好处是一个政治红利。
武力输出和保护是政治秩序的关键问题。
政治选择和自由秩序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个样子的。等于是像离心机一样,我们可以说,西北欧代表离心机的最高一层,是自由秩序最强大的,然后越往东,自由秩序就越来越弱。蒙古满洲所代表的这种自由秩序,在欧洲已经是很专制了,但是比东亚吏治国家的最高等级还要更高一些。双方始终是存在着输入和被输入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腐化和被腐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可以说,技术最进步的时代就是改朝换代时期,内亚军事力量迅速地把炼铁技术之类的一下子输入东亚,但是与此同时,中央王朝倒台,顺民人口大量死亡。顺民人口大量死亡在政治上的意义就像是,苏联解体的时候国有企业的职工大量失业,因为他们那种喝着茶看报纸的工作方式在私营企业是没有任何人愿意要他们的。请注意,中国的民主派,包括台湾的柏杨这种人,写的所谓的以民生为出发点的史观,全都是站在这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立场上来写的。他们总是描绘这些人多么可怜,一改朝换代就死光。他们就不想想,如果你觉得一个人不劳而获、依靠别人来养活是可耻的事情,那么一个人不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依靠别人保护自己难道不是更加可耻的事情?钱是丢了又可以挣回来的,命丢了就没有了,你靠别人的钱吃饭,你是一个拆白党,作为男人是很丢人的事情,但是你依靠别人保护你,你却不肯回报保护你的人,那你岂不是更加丢人?比任何失业者和吃福利的寄生虫更加丢人。
武力输出和保护是政治秩序的关键问题。
我们可以说,假定你的团体像传说中的中世纪瑞士城邦一样,刚好是自己保护了自己,但是同时不想保护别人,你就是一个经典的自由共和国。但是一般情况都不是这样整整齐齐的,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多半也有能力保护一下别人,那么这种人会变成什么?封建领主。他除了保护自己人以外,还有一拨被保护者。被保护者受了他的恩,就要给予其他的回报,比如说给他一些钱,给他一些粮食,或者说些好话、奉承他之类的。这就是宗主和附庸的关系。附庸一般来说还要承担次要的军事义务。完全不能打仗的这种纯粹费拉、彻底的被保护者只能用钱来购买生命,没有人保护他的话他就会被张献忠活活烤了,他们就是我们所说的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是秩序输出能力最弱、秩序进口最强的彻底的政治寄生虫。
罗马帝国在最专制的时候也比东方各帝国要自由得多。
元朝是汉化成功的结果,也是蒙古人堕落的开始。
世界是一个有垃圾站的地方,东亚就是扮演垃圾站角色的。
东亚在世界文明中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个定期清空的垃圾站。
你必须逆着人性的弱点向上,去寻找艰苦的自由,然后你才能够避免进垃圾站,在歧视链中上升。但是人性本来就是堕落的,所以喜欢过舒服日子的、喜欢easy money的人就一步一步地走向垃圾站。最后,要么是他们自己、要么是他们的子孙变成了汉人,在垃圾站中被销毁了。这就是一个基本的步骤。
世界是一个不断分岔的路口,每隔一段时间你就有一个分岔的机会,看你是愿意走更偏向于自由的那一方,还是更偏向于easy money的那一方,然后你的路径就分岔开了,另外一个本来可能存在的你就永远在历史当中消失了。
“三百年殖民主义论”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把复杂的基于个体选择而形成的博弈结构简化成了非黑即白的两个阵营。显然,所谓的自由阵营有很多腐败分子,他们只是由于他们的祖先有德,他们的祖先是跟着华盛顿将军走的,所以他们现在还在自由的一边,但他们内在的堕落已经使他们不断地向专制这一边移动了;相反,专制这一边的内部也有很多热爱蛮族自由的人,只是他们的祖宗缺了德,才把他们生在那儿,但是他们一有机会就会向自由这方面不断移动。双方在不断地交换人口。总会有相对自由和相对专制的一边。
有些人在从低的方向往高的方向走,有些人在从高的方向往低的方向走。双方像是一个正常的演化系统一样,不断在交换人口,交换人口就会不断交换德性。
今天的美国人是依靠他们留下来的遗产才变成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的。但是即使是在美国本身,显然也有反自由的因素。
人口交换的过程正在不断进行。
一个地方会变得更自由还是更不自由,关键是在于当地的主流人口推行的博弈模式。如果当地的主流人口偏向于过被奴役的生活的话,那么极少数爱自由的人在那里会活得很不舒心,甚至会很快被做掉,他只有走;只有比较爱自由的人占优势的情况下,他们才能够把自己的政治意志加以推行,使自己变成当地的主流人口。结果又形成一种分层现象:不同层次上的主流人口不一样,主流人口产生出来的主流政治制度也不一样,自由度是逐级下跌的。如果你从世界文明的角度来看,想一般性地提高全人类的自由程度,特别是想把东亚的洼地垫高一点,那么有一件事情是必须做的:你必须得消灭掉热爱奴役成性的费拉人口。可以是张献忠式的自然淘汰,也可以是宗教改革那种传教式的消灭,使他们像克伦威尔一样觉得自己过去的生活是堕落的,以后要过新生活。表面上看起来后一种方法更人道,但是其实是一样的:后一种方法就是,你自己下定决心杀掉原来的你自己,前一种方法就是,堕落到大家都变成寄生虫的时候,大家都活不成,你要吃我,我也要吃你,结果所有人都被吃掉了,但是结果相同。每到垃圾堆积到足够多的情况下,张献忠就会出现,而避免张献忠出现的方法,要么就是隔离,你自己去杀你自己,其实也等于是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张献忠方式,要么就是你自己改革自己,没有其他的方式。这一点也是由无数个体的选择叠加而成的,是一种自动淘汰机制,并不是说高等人和自由人殖民你足够长时间就行了。殖民期间,肯定是殖民者被腐化的过程和被殖民者蛮族化的过程两者之间交替进行。而殖民者如果把它的统治中心移到北京来或者移到德里来,那么它被腐化的危险就要大大增加;如果它的统治中心还在伦敦或者在布哈拉的话,这种危险就会比较小。但是无论如何,基本的歧视链还是存在的。
输出秩序并不是任何人有意制造的结果,而是不同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从自由秩序的角度来讲,最好是,多国体系更复杂一些,层次分得越多越好。也就是说,不仅天下一家是不好的,而且只分黑白两个阵营——自由世界和专制世界两个阵营也是不好的,而是要分成许多层次,像封建主义要求的那样的许多层次。
普世价值的原型其实是基督教的价值,但基督教的价值是一个宗教价值,所谓天国不在尘世之中,尘世本来就是充满邪恶和混乱的地方。普世价值等于是说,要全人类在尘世之中都享有天国一样的待遇。这个其实本身不怎么符合它原始的教义,而是一种冷战自由主义产生出来的针对共产主义宣传的对抗性宣传。它在历史上也就是在这几十年才产生的,而且它的解释能力并不比共产主义历史观的解释能力更强。
至于命运这件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我的命运多半是由我祖父那一辈决定的,而我所做出的决断实际上是在决定我孙子那一辈的命运。也就是说,你所做出的决断对你自己的影响是很少的。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末人,只在乎个人的幸福,那你根本就不要做决断了,尽可能地随波逐流。所谓的小确幸就是这种情况,追求一些小小的享受就可以了。凡是肯做决断的人,他心目中都是有继承人在的。而且他做出的决断影响的甚至不是他看得到的儿子一辈的继承人,而是孙子一辈的继承人。他做的决断越大,他影响到的人也就越多。这个决断本身就是一个秩序生产能力的表现。你的秩序生产能力越大,就说明在未来的世界内你是一个越重要的人物。但是,人基本上不能影响自己的命运。等你意识到你能影响自己的命运的时候,你的命运大部分已经被你的先辈决定了。纯粹的无产阶级,因为他们连家庭都是很混乱的,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阶级地位稍微高的那种人,就是能够追溯得出自己家谱的人,如果你认真研究一下自己的家谱,你就可以发现我刚才说的这套道理了。
现在台湾的问题是,它处在殖民主义结构解体、所以国家主体性没有确定的状态,所以很多问题它都是处在这种妾身未分明的状态,很多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
什么叫共和国?就是国民共同体取代君主充当主权者的国家。
统治权的基础是武力。
任何一个共和国——君主国还好,君主是一个人或者一个明确的家族,国王陛下、皇帝或者苏丹就是主权者,他的继承者或者是由继承法规定,或者是由他自己随意指定,谁是主权者谁不是主权者是非常清楚的。共和国虽然有很多优势,但是相对于君主国它有一个明显的劣势,就是说,主权者的边界模糊不清。
历史上能够站得住的共和国,像雅典共和国,对于公民权的边界是极其慎重和苛刻的,经常是种族主义和麦卡锡主义的。主权不能随便分享,统治权是危险的东西,而被保护权和民事权利则是可以随便给外国人的,两者之间有截然的分别。
产权和国家的边界是有一定的相关性的。最核心的公民团体通常是土地或者不动产的所有者,商人也需要购买了商铺这样的不动产以后才能取得公民权,因为流动的、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很容易培养出世界公民,而不是针对特殊共同体的效忠。
任何情况下合理的公民权标准就是,愿意流血来保卫这个国家的人。所以共和国最正当的要求就是,用血税和金钱税来衡量它的公民团体。理想的公民团体是交纳了血税和金钱税的人,无论他们的种族、血缘和文化是什么;其次是两者之一;如果是两者都没有尽到义务的人,无论他们的祖先是谁,都不应该享有公民权。即使他们的祖先是公民,他在放弃了自己的义务比如说三代人以后,也应该丧失公民权,沦为法律上的被保护人。
正常的国家,实际上一般来说,他们的公民资格是这样规定的:一部分是真正的公民或者原住民,他跟土地权利有密切关系。只有真正的公民和原住民才能够拥有土地的全部权利,其他人只能够像马来西亚的华人一样拥有使用权和租用权,而不能拥有原始主权。第二部分是可以归化的外国人,如果他们愿意归化的话。但是归化只能在第二代或者第三代进行,也就是说第一代移民只能享有侨民或者被保护人的地位。他有民事自由,但是没有政治权利,而他在本地生下的孩子却可以加入公民团体,同时也要尽公民团体必须尽的义务。还有第三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敌侨。敌侨不能享有公民权,甚至民事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这也是从希腊罗马一脉相传的国际法。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都是这样对待德国和奥地利的侨民的。敌侨不仅没有政治权利,而且不享有完整的民事权利。他可以在严格的限制和监护之下从事某些活动,但是有些比如说跟国家安全有关系的技术或者金融活动,他是不得从事的。
敌侨的待遇跟一般国家的外侨的待遇是不一样的,而敌侨是政治决定的。
主权是一项政治权利,政治权利的本质就是杀人权,杀人权是无所谓公正不公正的,因为敌我之间没有公正可讲。没有任何法官能够在敌对的共同体之间实施审判。所谓公正不公正,都是某一个共同体内部的事情。我们是自己人,所以我们才有公正可言,我们才会有共同认可的法官来判我们的案;如果我们是敌人,我们根本没有一个可以共同认可的法官。
正义和秩序是一个有限值,与财产一样是有限值,都是有边界的。
现在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宪法主体之所以模糊不清,就是因为日系台湾人通过普世价值和民主、通过白左路线攻破了殖民主义的堡垒,实现了钱穆所谓的政权的无限解放。这个政权的无限解放造成的一个副作用就是边界被取消了,因此跟别的人(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来的这些人)的边界也就消失了。
人的身份总共就只有三种,公民共同体的成员、友好国家的侨民和敌对国家的侨民,三者各有不同的法律身份。